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提升采购效率与代理服务质量,长沙市口腔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秉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遴选方式选定3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补充入围入库,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与遴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数量:择优选取3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3.遴选范围:承担长沙市口腔医院(及河西分院)的货物、服务、工程、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二、应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应选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应选人公章。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一个月”是指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期间任意一个月。
4.特定资格条件:应选人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提供备案截图)。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请于2026年 6月30 日至2026年 7月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9楼915室(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
3.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 月8 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九楼二会议室(905室)(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31-83878483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